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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3-16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县内各用人单位:

根据《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273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6〕46号),现就2025年度全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县内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

三、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各用人单位在“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平台”(

http://zwfw-new.hunan.gov.cn/

)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进行线上申报

2、线下申报:网上申报不成功或异常的

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残联教就股按照网上申报流程进行申报

四、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残疾职工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1至8级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

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就业的残疾职工

需提供残疾职工编制信息卡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的残疾职工和企业安置就业的残疾职工需提供已安排就业的残疾职工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2025年12月份职工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

4、2025年度1月至12月残疾职工的工资凭证(有公务员编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残疾职工

其工资凭证可以是加盖单位公章的残疾职工工资发放表,其余残疾人职工

需提供2025年全年的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凭证)

5、已安排就业残疾职工的社会参保凭证(主要为职工养老、医疗保险)

五、要求:

1、各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用人单位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一般按年缴纳

安排有残疾人的

须同时提供由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出具的审核认定书

联系人:袁秀琼联系电话:17711640823

衡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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